會籍申請

世界交通之友全新會籍即將接受申請,敬請密切留意本網頁及 facebook 專頁之最新公佈。

申請資格

凡年滿十二歲之香港居民均可申請成為本會會員,十八歲以下申請人須得到家長或監護人簽署同意,其入會申請方為有效。本會保留拒絕個別人士申請入會之權利。

注意事項

  1. 會籍年度由每年四月一日起,至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於會籍屆滿後,請與本會聯絡辦理續會手續。
  2. 如閣下在寄出會籍申請表後一個月內仍未收到本會回覆,請即與本會秘書處會員事務科聯絡。
  3. 本會將利用會籍申請表上之英文通訊地址及所提供之日間或夜間聯絡電話、傳真號碼、或電郵地址作為聯絡之用。日後如需更改有關個人資料,請填寫更新個人資料表格,填妥後可傳真或寄回本會秘書處會員事務科。
  4. 申請獲批核前,所有已寄出之會員通訊及會員刊物恕不補發。
  5. 申請者的個人資料,祇作會籍管理及推動會務之用。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 18 及 22 條及附件 1 第 6 條,閣下有權向秘書處會員事務科要求查閱及更改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在繳交所須行政費用後,閣下亦可索取有關資料的副本;日後若閣下退出本會,有關資料將由閣下退出本會日起計十二個月內予以銷毀。
  6. 倘對填報個人資料一事有任何疑問,包括要求查閱或更改資料等,可來函本會秘書處會員事務科、電郵至 enquiry@utfa.org.hk 或致電本會會務專線 (852) 8128 9990 查詢。
  7. 會員需遵守本會所定下之會章。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1. 申請表格內要求填寫的資料將有助我們按閣下的要求給予閣下參加世界交通之友活動的資格,本會亦可利用此等資料確定報名人的概況,有助本會未來的發展方向。
  2. 我們可能在未事先知會閣下的情況下發出郵件(包括但不限於電子郵件)或符合法例或適用的規例的情況下向第三者提供閣下的個人資料。
  3. 閣下的個人資料將由本會會員事務主任(或代行相關職務的本會幹事)管理,及只限由已獲世界交通之友授權的幹事及承辦商取用。
  4. 本會只會在有需要的時間內,為了達到收集個人資料所需目的而保存閣下的個人資料,並有可能保存有關之個人資料檔案作統計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