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條款及細則

報名需知

所有活動皆以會員優先為原則,如報名會員數目達到該項活動名額上限,該項活動不會即時截止報名,正式參加名單將於活動截止報名後以抽籤形式決定參加資格,其他報名者將按抽籤次序編入候補參加名單,如有參加者退出活動,餘額可由候補參加名單中補上;如報名會員數目未達名額上限,所有會員將可以獲得參加資格,餘額將撥給非會員報名者,本會將以抽籤形式決定非會員的參加資格,候補參加名單產生及填補方式如上述所示。

所有活動均不設即場報名,欲免向隅,敬請盡早報名。

如無特別通知或註明,本會不會於活動前再行通知參加者,請參加者依時出席。各參加者(不論會員或非會員)可於活動前透過本網站查詢其報名申請是否獲得接納,有關資料最遲於截止報名日期後三天於本網站公佈(如無公佈則由專人通知取代)。報名一經作實,除非該項活動名額已滿/當日天氣惡劣或其他可能突發事故導致活動須要取消或延期,否則所有已繳費用概不發還。

付款方式

大部分收費活動除另有註明外,均接受報名人士使用下列其中一種方式繳付活動費用,唯參加者於報名前請先細閱有關活動的注意事項:

  1. 以劃線支票繳交,支票抬頭請寫 “Universal Transport Fans Association” 或「世界交通之友」;
  2. 以現金存款、轉帳或經自動櫃員機存入本會於恆生銀行開立之戶口,戶口號碼為:223-8-065-409;

於活動舉行當日以現金即場繳交(未能如期繳款者,其參加資格將被取消)。

擬以劃線支票、現金或經自動櫃員機存款或轉帳方式付款者,請將銀行存款收據(入數紙)正本或劃線支票(如適用)連同已填妥之活動參加表格,一併於截止報名日期前寄回香港郵政總局信箱 5856 號世界交通之友或 Universal Transport Fans Association, GPO Box 5856, Hong Kong,信封面請註明欲參加之活動名稱。入數紙或支票(如適用)背面請寫上姓名及會員編號(如有者)。如閣下以入數紙正本繳交活動費用,敬請自行複印入數紙留為紀錄,方便有需要時核對。
選擇以現金即場付款者,其參加資格只會被視為暫許成行,如未能於活動開始前以現金繳清所需款項,其參加資格將被取消。選擇即場現金付款者敬請帶備足夠零錢,本會幹事只會帶備小額現金供找贖之用,如因未能以實數繳交活動費用而導致其參加資格被取消,本會概不負責。

注意事項

  1. 如無特別註明,報名人士必須為年滿十二歲之香港居民。如報名人士未年滿十八歲,其家長或監護人需要在活動報名表格上簽署,其申請方為有效。
  2. 本會將利用閣下所填報之聯絡地址及所提供之聯絡電話作為聯絡之用,報名人士資料如有更改,請即通知本會秘書處會員事務科。
  3. 參加者(不論會員及非會員)均需遵守本會所定下之會章。
  4.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 18 及 22 條及附件 1 第 6 條,閣下有權向秘書處會員事務科要求查閱及更改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在繳交所須行政費用後,閣下亦可索取有關資料的副本;日後若閣下退出本會或本會已完成個人資料收集聲明中所指的用途,有關資料將予銷毀。
  5. 倘對填報個人資料一事有任何疑問,包括要求查閱或更改資料等,可選擇來函本會秘書處會員事務科、電郵至 enquiry@utfa.org.hk 或致電本會會務專線 (852) 8128 9990 查詢。
  6. 報名一經作實,除非該項活動名額已滿、當日天氣惡劣或其他可能突發事故導致活動須要取消或延期,否則所有已繳費用概不發還。
  7. 本會並不作出成行保證,如活動名額已滿,其他申請者將被編入候補參加名單,如有參加者未能按時出席而退出活動,餘額方由候補參加名單中補上。
  8. 基於保安理由,世界交通之友及接待單位保留拒絕任何會員或非會員報名參加活動之權利,同時保留取消已獲批准的申請之權利。在此情況下,參加者所有已繳費用將可獲退還。

活動守則

  1. 參加者在參與本會活動時,必須遵從本會及有關機構工作人員的指示及安排。
  2. 參加者於活動進行期間務必自律,如有行為不檢者,本會可即時取消其參加資格,所有已繳費用概不發還。
  3. 世界交通之友工作人員有權於活動舉行其間要求參加者出示會員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以確保其合資格出席是次活動。
  4. 參加者必須妥善保管其個人財物,如有任何損壞或遺失,本會概不負責。
  5. 活動進行期間,參加者需嚴格遵從本會工作人員之指示,並注意個人安全,以及承擔因意外而造成之損傷。
  6. 為確保參加者安全,在特殊情況下,如天氣影響、道路路面出現問題、或受工程影響等,世界交通之友有權更改或縮短行程路線而無須事先通知。
  7. 參加者在未經本會及有關機構工作人員的共同許可下,不得擅自進行任何攝影、錄音、錄影及採訪活動。
  8. 任何人士(不論有否參加該項活動的會員及非會員)從本會活動中所得的任何相片、聲帶、影像及其他資料,不論從參加者本身或從第三者所得,在未經本會授權下均只可作私人收藏或鑑賞用途,不得用作商業用途或送交其他組織作任何形式的分享或出版用途。
  9. 本活動守則乃「世界交通之友會章」效力之延伸,違反本守則內任何條文將被視作等同違反「世界交通之友會章」,有關會員將可能受到會章第九章所界定的不同程度的處分或懲治。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1. 本表格內要求填寫的資料將有助我們按閣下的要求給予閣下參加世界交通之友活動的資格,本會亦可利用此等資料確定報名人的概況,有助本會未來的發展方向。
  2. 我們可能在未事先知會閣下的情況下發出郵件(包括但不限於電子郵件)或符合法例或適用的規例的情況下向第三者提供閣下的個人資料。
  3. 閣下的個人資料將由本會會員事務主任(或代行相關職務的本會幹事)管理,及只限由已獲世界交通之友授權的幹事及承辦商取用。
  4. 本會只會在有需要的時間內,為了達到收集個人資料所需目的而保存閣下的個人資料,並有可能保存有關之個人資料檔案作統計之用。